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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0和新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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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admin    时间:2011-12-31    浏览量:1980次

最初,起源于德国的“E1”、“E2”是学术界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的指导规范。圣保罗真空脱醛·新E0地板今天,它已成为人们熟知的甲醛释放量等级标志。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人造板及其制品的标准体系是参照欧洲和日本的东西,对于地板等饰面类人造板甲醛释放标准几乎是对日本标准的“拿来”。然而,“E0”作为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更严格的等级标志,不是完全的外来品,而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因为欧美并没有“E0”这一概念,日本也没有。“E0”当其从炒作开始到写进国家标准,体现了市场从纷争状态到规范有序的变化过程。 欧美国家为什么没有“E0”?标准——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性规范只能作为该产品进入市场的一道门槛,不能太高,要让大多数企业进得去,也不能太低,否则不能保护消费者利益。欧洲人造板及其制品只有E1级标准,E2级产品在他们的某些国家是不允许上市的,能上市的也不能用于室内,况且欧美等发达国家人造板及其制品企业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十家,都是大规模的,产品质量稳定性好,按照行业协会制定的技术标准生产和销售,由第三方认证,不存在政府监督一说,另外欧美人的居室通风换气程度高。

  日本作为东方民族的一员,同我国有着许多相同的地方,因此照搬日本的标准是有理由的。我们知道,日本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的要求是世界上严格的,所以其标准水平高。那么,日本为什么没有“E0”呢?日本新版本的甲醛释放量标准是用干燥器法“F”和“☆”表示级别的,“☆”数越多,级别越高,列表如下:

  日本干燥器法甲醛释放量等级标准:

  甲醛释放等级(mg/L)     F☆                   F☆☆               F☆☆☆              F☆☆☆☆   
         平均值                          ≤5.0mg/L        ≤1.5mg/L          ≤0.5mg/L           ≤0.3mg/L   
         值                          ≤7.0mg/L       ≤2.1mg/L           ≤0.7mg/L           ≤0.4mg/L

  日本于2007年6月20日实施的《建筑基准法》明确规定了禁止使用第一类甲醛释放建筑材料即禁止F☆级材料在室内使用。对F☆☆级材料应严格限制使用量,F☆☆☆级材料适当限制使用,F☆☆☆☆级材料不限量。单从表中的数据指标来看,日本F☆、F☆☆、F☆☆☆级标准好像对应我国标准的E2(≤5.0mg/L)、E1(≤1.5mg/L) 、E0(≤0.5mg/L)级。其实不尽然,日本作为一个岛国,其气候条件和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胶合板类人造板及其制品受欢迎程度高,纤维板类产品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这种对应关系在胶合板类人造板标准中可以参考,而对饰面类人造板(包括地板)产品是无法参照的。因为胶合板类与饰面类人造板两者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方法不是完全一致的。两国就胶合板类甲醛检测时均为裸样置于干燥器中,试件六个面均有甲醛释出,而我国标准对饰面类人造板(包括地板)检测甲醛释放量时,是日本2000年前的标准方法,将试件四边用铝箔胶带密封起来,对地板试件还要加封背面,只检测使用面释出的甲醛,这种试验方法的缺点是难于体现产品基材的甲醛释放量。可见,国标的要求是不高的,因为人们在居室装修时,谁也无法将甲醛含量可观的基材封闭得象试验试件一样严密。

  但是,日本F☆☆☆☆级标准是同行公认的严的甲醛释放量标准,欧美莫之能比,那么国人产品能否趋同呢?行业通常认为:用脲醛胶只能造出F☆的板材,用改性的脲醛胶只能造出F☆☆的板材,F☆☆☆☆的板材则只能采用无醛胶制造,F☆☆☆的板材是目前科技人员努力研究的对象。脲醛胶因其成本低廉仍为各国(包括发达国家)人造板工业的主要胶种,但其缺点就在于存在甲醛释放问题。无醛胶制造板材有两条途径,一是采用生物胶粘剂,但生物胶制作的板材存在胶合强度不高、耐水和耐热性能不好的缺点,作为地板用胶是不行的;二是采用异氰酸酯胶,但它的缺点是成本太高,每立方地板基材增加成本千元以上,每平方地板成本上升15~20元以上。这样高的成本,市场是难以接受的,产品也没有竞争力,故该技术在地板领域内基本处于有行无市状态。其实美国、日本胶合板多采用酚醛胶,故甲醛释放量很低,但酚醛胶除了成本较高之外,的缺点是颜色呈棕色,产品少受欢迎。

  那么,国内市场上是否有真正的E0级地板产品呢?一些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市场上没有E0地板。我们听了很是吃惊!这从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他们对地板行业技术现状或标准缺乏全面了解,只是跟踪和把握了市场方面的信息,有所局限性。

  “圣保罗地板”作为国内地板界的先锋,我们将“圣保罗新E0地板”注解为三层含义:

  第一,四年前,圣保罗人选用低甲醛含量地板基材和浸渍纸,采用优化的两次热压工艺,成功地批量化的生产出了E0级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作为GB/T1810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修订起草小组成员之一,我们提议将地板甲醛释放量≤0.5mg/L作为“E0级”写入2007版新标准是有根据的,而非当年的行业炒作,也是“圣保罗地板”社会责任感的使然。同时也表明“圣保罗地板”E0级与其它许多形式的E0是有区别的。

  第二,两年前,圣保罗人将自主创新研发的“真空法降解纤维板游离甲醛的方法”运用于地板基材处理,使地板基材的甲醛释放量按照日本JIS A1460:2001标准干燥器法检测达到日本JIS A 5905:2003《纤维板》标准F☆☆☆级即0.5mg/L,按照国家标准GB18580-2001或国际标准ISO12460-5规定的穿孔萃取法检测≤3mm/mg,均相当于我们所说的E0级。

  第三,一年前,圣保罗人将前两者技术成果有效组合并进一步创新,通过提高真空氨处理基材降醛效果,同中南大学合作开发低醛浸渍胶膜纸,购置先进的大型热压机及采用高温高压延时制板工艺等措施,使地板产品按照国家标准检测甲醛释放量达到0.1~0.3mg/L的国内前列水平,部分产品参照日本JIS A 1460:2001标准干燥器法检测甲醛释放量达到0.4mg/L,符合日本F☆☆☆~F☆☆☆☆级的国际先进水平,优于国家标准E0级。

  圣保罗人自主创新研发的“真空法处理制造环保型强化木地板”技术已于2009年6月通过了湖南省科技厅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并荣获了2009年长沙科技进步二等奖。该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申请号为200910303696.4)的发明专利“真空法处理制造环保型强化木地板的方法”已于2010年4月22日 获得授权。该方法特点在于其采用“低物耗、低能耗、低资成本、低环境污染”之路,实现产品的高环保性,是一条“低碳”发展之路,对地板和饰面人造板同行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

  另外,圣保罗人自2009年3月起参加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修订起草工作,一年多来,在向专家们努力学习的同时也积极与他们进行交流,打开了圣保罗人行业国内外技术新视野,进而能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国际国内地板标准新动态,为提升“圣保罗地板”国际化品质确立了一个坚定的目标:物理性能好——欧洲高水平,甲醛释放量低——日本高标准。

  2008年上半年,我公司凭借地板出口日本、台湾时的良机,趁早研究了地板甲醛释放量的国际标准,并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制订并实施了严格的产品甲醛释放量企业内控标准。由于修订后的GB18580标准极有可能引入日本新版本的干燥器法检测地板甲醛释放,所以,我们提早一步提出“新E0”概念,让大家早熟悉,提早一步推出“新E0”地板,让大家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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